第一节:注意事项
业务系统中当一个业务期间已经结束,需要通过业务系统---存货成本核算来截止当期核算单据的处理,计算本期的库存商品成本余额,并转入下一期,同时系统当前期间下置。期末结账前,会对本期的核算单据进行检查,需要确保当前期间所有业务单据都已经审核。
专家温馨提示:
1、业务期末结账构成:期末结账、反结账以及查看本期未审核单据。
2、结账后将不能再录入已经结账月份的业务单据。
3、不进行业务期末结账存在说明问题:
如果不进行业务结账,那么会存在诸如:后续跨期间业务发生将无法得到正确的商品收发成本、财务中无法处理未结账期间的成本结转凭证、业务报表成本、毛利不准确等问题,因此需要及时进行业务期末结账。
4、校对即时库存
如果即时库存因商品频繁收发、负库存出库、成本异常等多种因素影响,可能会出现与实际库存差异,通过校对即时库存可以解决这种问题;该选项并非必选,只有在出现即时库存与报表数据不一致时,才需要使用,建议每次月结执行一次校对即时库存。

5、查看本期未审核单据
月末结账要求本期所有业务单据都已经审核,通过业务单据查询(按单据)功能中的【查看】可以查找到当期所有未审核单据,方便用户快速查找出未审核单据并处理。

6、反结账
基于某些特殊原因,例如结账后发现上一期间存在单据错漏,需要修改已经结账
期间单据,那么可以通过选择反结账功能来实现。月结月份往前调整

7、异常处理
当结账过程中遇到无成本出库业务或者成本明显异常,那么系统将会提示用户录入这类商品的成本指导价,系统按照成本指导价进行出库成本核算和处理。

8、计算成本与重算本期成本
本系统中,采用加权平均法的商品成本实时计算。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的商品成本使用计算成本功能进行处理的。当然在查询成本类报表时,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成本计算,如果在上一次计算成本后有业务发生,则从上次开始计算成本。重算本期成本则是通过重新梳理本期的所有业务单据,确保消除无序的业务带来的成本变化和异常的影响。期末结账时系统会自动进行一次重算本期成本的处理

关于存货核算注意事项:
系统计算原则:月加权平均单价=(期初金额+本月进仓金额)除以(期初数量+本月进仓数量)
包材、原料方面:
1、期初数量与金额:
期初数量: 上月的期未数量
期初单价:上月核算过后的单价
期初金额 :等于上月期未数量*上月核算过的加权平均价
注意: 期初如有负数库存,则金额也负数,参与运算后,会拉低单个成本价
2、数量为所有仓库的数量(如包材仓,包材退货仓)
3、本月进仓金额与数量: 指采购进仓单录入的单价和金额,
成品、半成品方面
期初数量: 上月的期未数量
期初单价:上月核算过后的单价
期初金额 :等于上月期未数量*上月核算过的加权平均价
1、成品、半成品物料的加权单价体系需要注意的期初金额,
不能出现负数,期初如有负数库存,则金额也负数,参与运算后,会拉低单个成本价
2、数量为所有仓库的数量(成品仓,分公司成品仓、退货仓)
3、本月进仓:为外购进仓才核算,指采购进仓单录入的数量单价金额
生产进仓的不核算,生产进仓的单价取商品资料的成本价
举例如,半成品物料全部为生产进仓,没有外购进仓业务,则理论上加权单价=商品资料的成本价
如果半成品物料,有外购进仓,也有生产进仓,那就只核算外购进仓的部份,生产进仓不参与核算